原标题:规范运营才能避免版权“黑洞”
“黑洞图片”事件不仅让图片版权保护受到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有关版权运营模式的深层次思考。回顾整个事件的始末,不难发现:虽然近年来我国版权业发展已经取得了诸多成绩,但我国现行版权制度也还面临着一些亟须改革和创新之处。
首先,版权运营模式有待创新。视觉中国是我国图片版权运营的先锋者之一,其在收购大量国内外知名图片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版权资源库,并据此开展版权维权和收费工作。视觉中国的版权运营,被认为是一种主要依赖“侵权警告”和“侵权诉讼”来获取收益的模式,该模式本身并无违法或不妥之处,但在实践中却往往存在对“未侵权者发送侵权警告”或“对本无版权的作品主张权利”等问题,从而引发了自媒体及部分社会公众的不满。不过,视觉中国的版权运营模式在国内外皆属常见。视觉中国的“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当前版权运营模式的单调以及存在着较高的投机风险。促进版权运营模式的多样化和创新发展,是当前版权产业从业者共同面临且又应尽快予以解决的难题。
其次,版权集体管理亟待规范。由于“审核不严”,视觉中国网站中出现了诸如国旗、国徽的照片,且其据此主张版权。虽然依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视觉中国并非是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但从广义的角度来讲,其聚合众多摄影师作品并代为行使权利的行为具备了版权集体管理的特征。过去几年里,我国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受到的质疑从未中断,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研究则预测:版权集体管理将可能成为版权产业发展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一环。如何调整和完善版权集体管理机制以促进版权集体管理的规范化发展,是关系到我国版权产业参与全球竞争能否取得成功的一项紧迫任务。
再次,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需调整。近年来,欧美等国家开始反思网络版权侵权中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并倾向于加重其责任。这是因为,长期盛行的“避风港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支持和促进网络版权产业的发展而设定的,其在本质上是对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的适当减免,以便其在产业发展初期能够生存和发展。然而,全球版权产业已经走向成熟阶段,而且版权核实技术和手段也不断丰富,权利人无理由继续为侵权做出让步,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履行更为严格的版权审查义务。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更为严格的责任,将有助于减少自媒体版权侵权,也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版权运营中的“不当侵权警告”。
“黑洞图片”事件的热度,反映出社会公众对版权保护的关注和参与版权产业发展讨论的热情,我国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正在不断提高。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过程中,我国应继续加强版权知识的宣传,营造更好的版权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