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记者昨日从省文化厅获悉,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已经开始。
据了解,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居住或长期工作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非遗项目20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已入选该项目的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
本次申报的申报范围有三个重点:新入选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前六批中无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以及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等不列入推荐。